加剧社会焦虑,引发群众不满,“普职分流”政策不能“一刀切”
文 \ 杨华 易卓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
各地在执行普职分流政策中,机械地按照1:1的比例对高中阶段入学学生分流,不仅是对中央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精神的曲解,而且脱离当前我国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。
最近,武汉大学组织专业调研队伍在多个省市调查职业教育发展,发现不少地方机械地执行"普职分流"政策,影响地方教育均衡发展,加重了家庭教育焦虑,引发了人民群众的不满,削弱了教育政策的社会适应性,需要及时进行政策纠偏。
一、"普职分流"政策执行"一刀切"的表现
普职合理分流是优化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结构,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。早在2002年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》文件中,就提出"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,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,扩大高职业教育的规模"。
此后,关于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构规模比例问题,相关的政策文件都进行了强调,总的要求是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"结构更加合理""招生规模大体相当"。通过政策引导,在尊重家长和学生的自主意愿的基础上,达到合理的区间范围内的普职分流,对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以及教育结构的合理布局有着重要意义。
然而,当前我国部分省市在执行"普职分流"政策时却存在"一刀切"的问题,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将"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"的政策要求,作为严格的1:1比例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入学分流。这样,只有50%初中毕业生能够升入高中就学,而剩下的50%被分入中等职业学校,无法进入高中学习。
有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还将本地普职比分流的1:1比例作为考核指标。不少省市如湖北、广西、江苏、浙江等地,都在按照1:1的比例严格执行"普职分流"。按照1:1比例分流,越来越成为各地对"普职分流"政策的核心理解与执行标准,"普职分流"政策执行的"一刀切"问题在地方教育治理实践中已有普遍推开的趋势。
二、"普职分流"政策执行"一刀切"所存在的问题
各地在执行普职分流政策中,机械地按照1:1的比例对高中阶段入学学生分流,不仅是对中央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精神的曲解,而且脱离了当前我国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,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,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。
一是"普职分流一刀切"违背职业教育发展规律。职业教育发展是与产业聚集和经济发展相匹配的,增强职业教育的前提是"教育——产业"双布局重合。然而,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和产业聚集还存在明显的东西差异,由此带来职业教育发展的东西差距,这种差距只能缩小,很难完全消除。因此,各地在执行"普职分流"政策时需要因地制宜地考虑本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质量和发展前景,只能在职业教育有一定基础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普比。
对中西部地区来说,"一刀切"地执行"普职分流",政策执行缺乏弹性空间;同时本地职业教育发展程度不足,社会家庭接受度不高,最终导致当地职业教育没有实质性发展,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也难以实现。
二是"普职分流一刀切"加剧社会教育焦虑,引发群众不满,扰乱地方教育生态。由于目前社会整体对职业教育的接受程度不高,职业教育的学历体系和培养体制也还不够完备,进入职校后的继续升学渠道较窄,因此,让自己的子女读高中继续升学,成为社会上绝大数家长的朴素愿望。
一旦将普职比严格限定在1:1,就会极大地加剧家庭的教育压力,必将导致教育竞争提前至初中、小学阶段,激化社会教育矛盾。在浙江、湖北、江苏等地调研发现,在"普职分流一刀切"下,家长都非常焦虑子女读不了高中,纷纷寻求校外培训机构补课,投入大量精力和金钱,极大地增加了家庭教育负担和子女学习压力,也扰乱了地方正常的教育生态。
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,目前正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家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独生子女家庭,父母对自己子女的期待很高,希望在受教育机会上能够有更多的选择,这是很多家庭和家长的真实需求。机械地按照1:1比例"普职分流",会增加家长与学生对教育预期的不确定性,剥夺了家长与学生在教育选择和方向上的自主权。
三是"普职分流一刀切"拉大城乡教育差距,打破城乡教育均衡发展。以武汉市为例,武汉市城区家庭的经济资本、家长的社会文化资本相对丰富,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和未来发展很上心,再加上城里的各种培训机构和学校教学实力都比较强,当"普职分流"的压力传导给家长后,城市家庭会通过加大教育投资来争取更多的子女上高中的机会,因此武汉城区中学生上高中的比例大约在60%。与之相反,武汉市周边区镇的上高中率则只有30%,原因在于与武汉市城区相比,周边区镇的教育资源比较稀薄,农村家庭的父母对子女教育难以辅导,也没有多余的经济资源让子女去上补习班。
"普职分流"政策执行"一刀切"剥夺了学生与家长的自主选择空间,加剧地区教育焦虑和家庭教育压力。机械、简单地按照1:1的普职比分流,会加剧地方教育竞争,在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实状况下,会进一步拉大城乡教育差距,不利于教育公平。
三、对普职合理分流的政策建议
"普职分流一刀切"不符合"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"的理念,不契合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,应及时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。
一是坚决避免机械地按照1:1比例执行"普分流"政策。应当保持"普职分流"政策的灵活性,了解和回应家长和学生的合理需求,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教育选择权和自主权,提升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社会适应性,将普职比保持在良性合理的区间,逐步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结构的优化平衡。
二是回应社会绝大多数家长的需求,增加普通高中学位,把"普职分流"放在高考后。当前中职中专和职业高中教育,既不能满足产业升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需求,也不符合社会上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期待和选择,应该进行改革,一部分转制为普通高中,另一部分升格或并入高职高专。这样既能满足绝大多数家长、学生追求更高学校深造的需求,又能提升职业教育学生的文化层次和发展潜能。
三是要继续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,为普职合理分流打好基础。推动普职合理分流不能牺牲城乡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,要继续坚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在城乡学生有相对公平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的前提下,再促进普职合理分流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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